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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出台《关于严格天然林采伐管理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3-12-15 03:18:37 作者: 生物颗粒

  日前,国家林业局根据《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有关要求,出台了《关于严格天然林采伐管理的意见》。 《意见》明确,要以中央《决定》为指导,大力保护、科学经营天然林资源,着力改善天然林的结构,提高天然林质量;按照分类经营、生态优先的原则,积极地推进分区施策、分类管理,完善天然林的采伐管理政策,努力发挥其在实现林业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中的主导作用。 《意见》指出,要摒弃单一的木材生产经营策略,以恢复和建设天然林ECO,保持系统的正向演替,提高系统的生产力为目标,认真总结国内天然林经营的经验和教训,借鉴国外天然林经营的成功经验,探索我国天然林经营模式。杜绝大面积的皆伐,原则上禁止将天然林分改造为人工林分。积极推广采育兼顾伐、生态采伐等负面影响小的采伐更新方式,保持天然林面积不减少和天然林ECO的稳定性。 要严控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农民自用材和烧材的天然林采伐。通过科学合理地采伐利用人工商品林,解决好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用材。积极推广改灶节材和改燃节材,严控烧材等低价值森林资源消耗量。对农民自用材和烧材确需采伐天然林的,必须严格审批程序,在批准的采伐限额内凭证采伐。 要切实加强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的天然林采伐管理。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作业规程的规定和可持续经营原则,合理的安排伐区,进行伐区调查设计,审核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 对别的地方,要在森林分类区划的基础上,对天然公益林严格保护,对天然商品林科学经营,严控采伐量和采伐方式,确保天然林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意见》指出,要分别编制天然林和人工林的采伐限额,并按照下达的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分别管理,严禁使用人工林采伐限额和人工林的木材生产计划采伐天然林。严控天然林各树种或树种组的采伐年龄。严控天然林的采伐方式和强度,保证天然林正向演替。改造低产(效)天然林,提高天然林的质量。加大对天然林抚育力度,对天然更新后过密的幼龄林要及时间伐,对大面积成片遭受自然灾害的受损林木要及时清洗整理。加强对天然林采伐管理政策和技术的研究,为完善采伐管理政策和作业规程提供科学依据。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天然林保护和经营管理责任,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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