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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森林法:林木还让不让砍?怎么砍?

发布日期: 2024-02-25 14:37:36 作者: 产品展示

  新森林法将为我国林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带来哪些影响?如何保障林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调动他们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积极性?

  我国林业发展已经由生产木材为主向生态建设为主转变,由主要提供物质产品向主要为全社会提供优质生态产品、满足经济社会生态文化等多元需求转变。

  新森林法专门增加植树节的规定,明确每年的3月12日确定为植树节,以动员全国各族人民植树造林,加速绿化祖国。明确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造林绿化,应当科学规划、因地制宜,优化林种、树种结构,鼓励使用乡土树种和林木良种、营造混交林,提高造林绿化质量。

  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制度,将森林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实行严格保护,商品林则由林业经营者依法自主经营。

  新增“森林权属”章节,明确森林权属,加强产权保护。明确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森林资源的所有权主体、使用权或者承包经营权主体。

  按照新森林法,国家严控森林年采伐量。公益林只能进行抚育、更新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性质的采伐,商品林则应该依据不一样的情况,采取不同采伐方式,严控皆伐面积,伐育同步规划实施。

  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作业规程。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采伐林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不可以少于采伐的面积,更新造林应当达到有关技术规程规定的标准。

  针对实践中林业经营者反映的林木采伐申请“繁、慢、难”“来回跑、不方便”等问题,国家林草局已经采取一定的措施,积极予以解决。近期印发了《关于深入推动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为方便林农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提供高效便民的服务。如对于林农个人申请采伐人工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精简或取消伐前查验等程序,实行林木采伐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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