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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子2024年度向银行等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5-01 10:09:04 作者: 行业新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江山欧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安防公司”)、河南欧派门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欧派公司”)、江山花木匠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木匠公司”)、江山欧派木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木制品公司”)、江山欧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装饰工程公司”)、江山欧罗拉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欧罗拉公司”)、江山欧派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派进出口公司”)、重庆江山欧派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欧派公司”)、江山欧派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工程材料公司”)、杭州欧罗拉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欧罗拉公司”)、江山欧派整装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整装公司”)、江山欧派游子竹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游子竹梦公司”)、香港欧派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欧派公司”),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2024年度预计总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欧派”或“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3,830.00万元(不含本次)。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含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78,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的金额为83,830.00万元(不含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65%;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83,830.00万元(不含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65%。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做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拟向各银行等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50,00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等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实际的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授信金额。银行等机构授信内容有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抵押贷款、、开立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银行等机构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信用授信等信用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以部分自有的不动产权、机器设备、应收款项等资产对上述综合授信或具体授信业务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

  2、2024年度,依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欧派安防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欧派公司、花木匠公司、欧派木制品公司、欧派装饰工程公司、江山欧罗拉公司、欧派进出口公司、重庆欧派公司、欧派工程材料公司、杭州欧罗拉公司、欧派整装公司、欧派游子竹梦公司、香港欧派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78,000.00万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做担保额度不超过122,000.00万元。公司2024年度具体担保情况预计如下:

  3、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或担保协议。在2024年度担保总额度不变的前提下,资产负债率超过70%(含70%)的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公司将根据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披露进展情况,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4、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与授信或担保事宜相关的文件。本议案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防火门、防盗门、防(耐)火窗、防火卷帘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和安装;锁具、五金配件的研发、销售、安装;移动板房设计、制造、安装、销售;门窗销售;金属密封件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电子科技类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系:欧派安防公司为江山欧派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2%的股权,南昌市慧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25%的股权,郑堃持有其3%的股权。

  经营范围:木制品、装饰材料加工、安装、销售;家具、五金销售;从事国家允许经营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关系:河南欧派公司为江山欧派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具制造;日用木制品制造;家居用品制造;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地板制造;楼梯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灯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货物进出口;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施工专业作业;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贺村镇长丰大道211号(莲华山工业园EN15#),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许可项目:施工专业作业;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实木复合烤漆墙柜生产、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分支机构设在江山市贺村镇淤头村淤达山自然村8号,经营范围:木质门的生产、安装、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与公司关系:欧派木制品公司为江山欧派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具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塑料制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门窗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门窗制造加工;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江山市清湖镇花园岗村花园岗自然村234-2号,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门窗制造加工;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门窗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与公司关系:欧派装饰工程公司为江山欧派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家居用品、家具、建材、五金、卫生洁具、工艺品、金属制品的销售、安装、维修;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江山欧罗拉公司为江山欧派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欧派进出口公司为江山欧派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防火门、防盗门、防(耐)火窗、防火卷帘、金属门、橱衣柜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和安装;锁具、五金配件的研发、销售、安装,门窗制造,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建筑装饰材料零售,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卫生陶瓷制品制造,建筑材料批发,室内装饰装修,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重庆欧派公司为江山欧派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门窗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家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结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系:欧派工程材料公司为江山欧派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门窗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卫生洁具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商标代理;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营销售卖;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杭州欧罗拉公司为江山欧派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具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卫生洁具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防火封堵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塑料制品销售;门窗销售;金属制作的产品研发;金属制作的产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装卸搬运;家用电器安装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工业设计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系:欧派整装公司为江山欧派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竹制品制造;竹制品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具零配件销售;地板制造;地板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门窗制造加工;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日用杂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技术服务;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市场营销策划;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塑料制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门窗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灯具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日用家电零售;建筑材料销售;防火封堵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商标代理;电子产品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初级农产品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系统模块设计;检验测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系:欧派游子竹梦公司为江山欧派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与公司关系:香港欧派公司为江山欧派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本次拟担保事项涉及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以上述公司与各银行等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为对公司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其经营情况、资信状况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是基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开展和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拟申请银行等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鉴于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主体,公司对其具有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实际控制权,能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83,830.00万元(不含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65%;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83,830.00万元(不含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6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提高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效率,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资金支持,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的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事项的高效、顺利推进,授权董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则、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条件的前提下,制定、调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等事项的确认,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报送、补充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3、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签署、修改、执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重要文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聘请为本次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会计师等;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由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7、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者提前终止;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本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决定,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3日以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丽婷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有效保证公司规范管理运作、健康发展,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容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该报告没有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山欧派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山欧派2023年年度报告》和《江山欧派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山欧派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1、确认董事长吴水根先生2023年度董事薪酬共计102万元,每位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标准为6万元/年(税前),并按月度发放。

  吴水根先生董事薪酬拟在2023年薪酬的基础上增长不超过50%。其余非独立董事王忠、吴水燕、胡云辉均领取岗位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就非独立董事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申请银行等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融资需求,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总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0万元并在此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300,000.00万元的最高额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山欧派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与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开展保理金额总计不超过200,000.00万元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山欧派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与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山欧派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合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减值后能更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山欧派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公司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山欧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山欧派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山欧派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本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山欧派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贺村镇淤头村淤达山自然村8号江山欧派二楼一号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5、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用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营业范围及修改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依照企业营业范围登记管理规范性要求,公司拟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品牌管理”,最终的营业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中国证监会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修改处用加粗表示):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最终变更内容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公司本次修改章程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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