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员会议,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森林法修订草案审议成果陈述。
陈述中说到,实践中一些企业、单位采挖移植林木损坏森林资源的状况相对来说比较突出,对这种行为应按砍伐林木加强办理。此外,草案制止假造、变造、生意、租赁砍伐许可证。
据悉,在此前森林法修订草案审议过程中,有常委委员提出,实际中一些企业、单位采挖移植林木损坏森林资源的状况相对来说比较突出,应按砍伐林木加强办理。有常委委员主张,添加制止假造、变造、生意、租赁砍伐许可证的规则,以与法律责任有关条款相衔接。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讨,主张在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五十五条中添加两款规则:一是,采挖移植林木按照砍伐林木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分拟定。二是,制止假造、变造、生意、租赁砍伐许可证。
红星新闻注意到,按照现行森林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则,森林公安机关能够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分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有关条款规则的对损坏森林资源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在森林法修订草案此前审议中,有常委委员主张清晰森林公安机关转隶后,在森林防火、林业行政法律方面的责任。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讨,主张对草案二次审议稿作出修正。其间在草案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规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应急办理、林业、公安等部分按照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的科学防备、补救和处置作业;
此外添加相关规则: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则,能够依法行使本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规则的行政处罚权。
此外,陈述还指出,为逐渐加强森林资源维护,依据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定见,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讨,主张对草案二次审议稿作出修正。其间,在第二十六条中添加定时发布森林资源现状及变化状况的内容。
此外,在第三十一条中添加加强天然林管护才能建造的内容。而在第五十一条中添加规则:构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备,超出规范需求占用林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建造用地批阅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