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天然生态环境,结实建立和饯别“绿水青山便是金山银山”理念,严厉打击乱砍滥伐和毁林开垦等违背法令规则的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施行法令》等法令和法规,现发布布告如下:
一、恪守凭据砍伐准则。当需求砍伐林木时,应向当地城镇林业站或县林业局提交伐区查询规划资料、林木砍伐申请表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触及砍伐生态公益林的,还要提交丙级林业规划单位编制的公益林更新改造计划,并按规则更新栽培松、杉、竹子、八角等乡土树种或针阔混交林。
二、禁止毁林开垦栽培农作物。除现有的林木需求处理林木砍伐许可证之外,其他规划为公益林、天然林范围内的石山灌木林区、草地,不得以任何方式开发栽培果树和其他农作物。如违背森林法的规则,滥伐森林或许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