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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白沙:生态核心区超300亩经济林木被采伐 企业质疑审批部门违规发放许可证

发布日期: 2024-02-04 21:52:26 作者: 生物颗粒

  央广网白沙5月18日消息(记者林韦玮)近日,白沙善达农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达农林”)向央广网海南频道热线()反映,其公司在地处海南生态核心区的白沙黎族自治县细水乡一片面积超过300亩、树龄超过20年的经济林木被采伐。他们了解到,政府部门审批的采伐证只允许采伐197.25亩,申请办理采伐证的企业成立不足两年,却给审批部门提供了2003年种植林木的证明。持有被采伐林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善达农林投诉,自己的林地被他人“冒砍”。

  这块被采伐的林地到底属于谁?采伐证的办理是否合规?生态核心区内的采伐行为是不是合乎法律?带着这些疑问,央广网记者展开了深入调查。

  “眼前这一片林地的使用权都属于我们公司。”5月16日上午,在细水乡石榴岭上,白沙善达农林有限公司总经理谢国森指着眼前的林地向记者介绍,善达农林于2000年取得了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面积8000亩,用途为畜牧业(2021年更改为“农牧业综合开发”,注明:可种植经济林木并采伐)。多年来,企业主要在该用地上养牛、种草、种树及开展产业扶贫项目等。

  谢国森说,2021年10月底左右,公司员工在巡护工作中发现细水乡石榴岭用地上的林木被采伐严重,便将此事进行上报。2021年11月上旬,出差回来后他立即带上工人来到现场查看,发现现场早已一片狼藉,不少林地上种植的桉树、马占相思树被采伐放倒,并挖去了树头。

  谢国森说,这些树种植了很多年,有的直径都超过了30公分。随后,他一边安排工人对被采伐的林地进行面积测量,一边到白沙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林业局了解和反映情况。“我们找人测量了一下,发现林地被采伐的面积远超于了300亩,于是我还前往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进行了报案。”

  白沙黎族自治县林业局二级主任科员王权介绍,接到善达农林反映的细水乡石榴岭上有人大面积采伐林木一事后,林业局立即派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查看,发现一家名为海南白沙煜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晨农业”)的企业正在该地采伐。“我们也阻止过,但对方说他们是‘有证’的,对我们的阻止不予理会。”

  王权说,细水乡石榴岭上被采伐的林木多为速生桉树,属于“商品林”,按规定是能够直接进行林木采伐的,但前提是种植者要到审批部门提出申请。“采伐的面积我们初步了解到,是超过300亩的,但具体的亩数和树木种植密度,要公安机关和第三方评估机构才知道,目前我们只是配合做好调查。”

  煜晨农业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是审批部门批准的吗?对此,白沙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吴松青说,2021年1月起,煜晨农业就多次到审批局提出申请,采伐细水乡石榴岭上的林木,理由是“公司于2003年在石榴岭营造人工林300亩,营造(树种)桉树,由于老化、风害严重等原因,特提出申请采伐”。

  吴松青说,按照白沙黎族自治县林木采伐审批流程,林木权属人或者委托人提交材料后,属地乡镇政府农业服务中心会作出证明材料,审批局对提交的材料来审核,合格后再进行公示,无异议才会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

  因为细水乡石榴岭上的林木,为儋州市原番加乡(现兰洋镇)番打村村民于上世纪90年代所种植,所以审批局根据相关要求,于2021年3月,到兰洋镇番打村等地进行了第一次公示,但不久后就有一些企业和个人提出了异议,并提供了相关的佐证材料。直到同年7月,这些提出异议的企业和个人,才和煜晨农业达成和解。于是,审批局又根据相关要求进行了第二次公示,期间没有企业和个人提出异议。

  2021年8月起,审批局先后批了3块林地,共计197.25亩,给煜晨农业采伐。取得197.25亩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后,煜晨农业再次提出申请,希望将林木采伐许可证范围扩大到300亩,但善达农林到审批局提出了异议,所以审批局就暂停了后续的审批。

  针对吴松青的说法,谢国森提出了两点质疑:一是善达农林作为该土地的使用者,有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审批局在批复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过程中,为何没有咨询公司的意见?二是进行林木采伐需林木权属人提出申请,审批局是怎么样确定该片林木为煜晨农业所种植的?

  对此,吴松青表示,批给煜晨农业197.25亩林木采伐许可证时除了公示,还有采伐林木权属证表上的村民小组、村委会及农业服务中心的意见,“批证之前我们完全不知道该地块还涉及善达农林。”

  吴松青的这个说法遭到了谢国森的否定,他表示,善达农林作为该地的实际使用者,审批局两次公示都没给善达农林看过,善达农林并不知道详细情况,如何及时提出异议。

  记者随后从网上查询到,煜晨农业成立于2020年7月,企业申请时写的“2003年在细水乡石榴岭种树”和村民小组出具的“林木权属证明”中的林地2003年由该企业种植的说法,时间上明显对不上。对此,审批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对煜晨农业2020年才注册一事“并不知情”。

  随后,记者来到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了解情况。办案民警和记者说,2021年11月30日,接到善达农林的报案后,警方就对企业反映的情况做了初查,并委托了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煜晨农业采伐树木的面积等进行了鉴定评估,发现煜晨农业虽然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采伐树木的面积超过了许可证批准的面积,属于涉嫌超范围采伐。

  该民警说,第三方评估机构于2022年3月29日向森林分局提供鉴定评估报告后,森林分局认为细水乡石榴岭滥伐林木案符合立案条件,构成“滥伐林木罪”,已进行立案侦查,并于3月31日将立案一事告知善达农林报案人。目前具体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5月17日下午,记者拨打了煜晨农业林木采伐申请人郑国尧的电话,对方表示,煜晨农业申请的197.25亩林木采伐有范围作业图,他们目前采伐的林木面积“一点都没有超,甚至还没到量”。至于是谁采伐了善达农林使用地上的林木,他表示并不清楚。

  当记者想进一步了解为何煜晨农业在2020年注册,却能拿出2003年的种树证明时,郑国尧的电话一直没人接听。

  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樱子介绍,我国《刑法》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

  在此事件中,白沙行政审批部门只有在核查确认细水乡石榴岭土地上种植的林木确实属于煜晨农业种植的情况下,才能为煜晨农业颁发《采伐许可证》。

  林樱子表示,从现有的信息来看,采伐树木的面积已经远超出了许可证批准的面积,属“数量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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