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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出台林木采伐管理重大政策

发布日期: 2024-01-29 16:05:30 作者: 生物颗粒

  为继续深化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林资发[2009]166号)文件精神,近日,江西省林业厅出台《关于加强完善全省林木采伐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赣林资字[2009]333号文),就全省林木采伐进行重大改革,并对采伐管理有关政策作出重大调整。主要有:

  一、调整采伐限额管理范围。在非林业用地上营造的林木(包括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在非林业用地上营造的林木),以及苗圃地内人工播种或扦插繁殖而培育的苗木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

  二、放活采伐限额管理政策。经省和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认定、经营面积在10000亩以上的民营林场的采伐限额实行单独编制和下达;单位(含乡镇政府、村级组织等)投资营造商品林15000亩以上、个人投资营造商品林750亩以上,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民营林场,以及已批准实施森林经营方案的经营单位(企业、个人等)需要采伐林木的,采伐计划可单列。

  三、简化采伐限额指标结构。商品林采伐类型由主伐、抚育采伐、更新采伐、低产林改造和其他采伐,简化为主伐、抚育采伐和其他采伐三种类型;抚育间伐和其他采伐可占用主伐指标。公益林采伐分为更新采伐、抚育采伐和其他采伐三种类型。不再细化消耗结构(商品材与非商品材)和林分起源(人工林与天然林)分项限额。对森林采伐实行由蓄积量和出材量双项控制改为由蓄积量单项控制。各树种出材率按现行规定执行。

  四、自主确定集体商品林采伐年龄。集体人工林采伐年龄,已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按经营方案确定;未编制经营方案的,以县(市、区)为单位自行划定。原属国有、现已转制及国乡联营的,参照集体林确定采伐年龄。国有一般用材林主伐年龄仍按照《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执行,国有新造人工用材林及人工短轮伐期用材林按赣林资字[2003]80号文件执行。

  五、实行商品材生产计划备案制。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据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在合理测算少数用于农民自用材、烧材等非商品材消耗后,按剩余采伐限额数90%以内的比例自行确定商品材生产计划。集体林的商品材生产计划上报备案时不再细分到乡镇(村)。

  六、商品林各项采伐限额指标有结余的,报省林业厅备案同意后,可以结转到以后各年度使用。

  七、延长采伐证办理木材运输证的有效时限。采伐许可证核发与采伐时间仍然为当年1月1日到12月底。林木采伐后,凭采伐许可证初次办理木材运输证,采伐许可证办理的有效时限延长至翌年12月底。

  八、按分类排序合理分配采伐指标。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据各乡镇林分蓄积、面积分别占全县的份额,将采伐蓄积指标(或出材),一次性分解下达至乡镇(场)以及计划单列的林权单位。以乡镇(村组)为单位,根据森林经营者的采伐申请,对符合采伐条件的山场(以小班或宗地为单元),逐块实地核实后,按照分类排序的原则合理的安排采伐指标。皆伐方式的主伐按林木林龄从大到小依次排序;抚育性质的采伐,依据造林的年龄、间伐次数等从小(少)到大(多)依次排序。其他采伐(如低产林的皆伐改造等)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按亩均蓄积、郁闭度等从小到大依次排序或统一安排。采伐指标要进行二榜公示,公示期均为7天,公示结果须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群众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九、推行小片皆伐经营。以相对集中连片为原则,进行伐区配置,皆伐后及时来更新造林。小片皆伐对象包括:人工商品林;以及遭自然灾害死亡20%以上,或林相差、林分郁闭度0.3以下,或林木基本停止生长、亩均蓄积量3 M3以下的低产天然商品林(低产天然商品林中的阔叶树所占比例须在三成以下)。小片皆伐面积一般不超过300亩。

  十、简化采伐审批环节。森林经营者可以向辖区林业工作站,或直接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采伐申请, 伐指标落实后,抚育间伐胸径全为10厘米以下的林木,采伐零星林木、毛竹、农民自用材、遭受自然灾害林木、经济林,或造林清山柴,全部实行采伐简易申报卡;公益林采伐、国有林采伐、森林经营者采伐蓄积10M3以上林木、以及抚育间伐胸径10厘米以上的林木,需开展林木采伐作业设计。

  十一、林业主管部门由“伐前拨交、伐中检查、伐后验收”的全过程管理,改为森林经营者伐前、伐中和伐后自主管理,林业主管部门提供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

  十二、对实施皆伐作业并达到一定面积的,森林经营者要与林业主管部门以合同形式约定交纳更新造林保证金,确保在伐区采伐结束后的次年内一定得完成更新造林。造林更新保证金标准不允许超出国家造林亩均补贴水平。对验收合格的,造林更新保证金要及时退回;对不合格的或未及时来更新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按规定处以造林所需费用2倍的罚款。

  这次采伐政策的调整是江西省森林采伐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颁布以来该省林木采伐管理政策调整力度最大的一次,对严格保护和科学利用森林资源、巩固林权制度改革成果、调动社会主体培育森林资源将产生重大而直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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