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中心《转报第二批省属国有林场请求调整运用2022年砍伐限额的请示》(闽林场局〔2022〕31号)悉。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林木砍伐办理的告诉》(林资发〔2021〕112号)规则,赞同清流国有林场等3个编限单位因森林抚育砍伐需求,调整运用2022年人工产品林主伐砍伐限额2210.3立方米,其间:清流国有林场1160立方米,沙县官庄国有林场107立方米,洋口国有林场(延平区)943.3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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