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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举行“惠企利民政策”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

发布日期: 2024-03-09 00:47:10 作者: hth会体会官方网页版

  原标题:福建举行“惠企利民政策”系列新闻发布会(《福建省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专场)

  2月2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惠企利民政策”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福建省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专场。发布会邀请到福建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旭东,福建省林业局资源管理处处长刘方林、福建省林业局改革发展处处长陈科灶、福建省林业局计财处处长方燕鸿,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提问。发布会由福建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傅毅梅主持。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福建省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已于近日制定印发。今天我们举行“惠企利民”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二场,很高兴邀请到了: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旭东先生,他将向大家介绍《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出席发布会的还有:省林业局资源管理处处长刘方林先生,省林业局改革发展处处长陈科灶先生,省林业局计财处处长方燕鸿先生,他们将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首先很谢谢长期以来大家对林业事业的关心关爱和宣传报道。今天我在这里要向大家解读的是省委省政府近日制定印发的《福建省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下面,我们就把这一个文件简称为《实施方案》,我在这里向大家介绍三个方面的情况: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我国农村的又一次伟大改革。福建省委省政府牢记嘱托,不懈探索、着力创新,大胆开拓、接续奋斗,不断深化林改,破除瓶颈制约,有力促进了林业绿色发展、林农增收致富和林区繁荣稳定。全省森林覆盖率常年保持全国首位,植被生态质量和生态文明指数均居全国首位,林业产业总产值居全国前列。

  2023年9月17日,中办、国办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充分吸收我省林改经验,将我省列为全国建设的三个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之首。为切实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加快我省建设全国深化林改先行区步伐,大力促进林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全国林改先行区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具体提出建设先行区的十大举措:

  三是在推进规模化股份制经营上先行。重点是在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鼓励探索林票和股份合作经营等方面先行。

  四是在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上先行。重点是在优化公益林布局、开展非重点区域天然林抚育和复合生态修复、实施全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探索林业经营管理制度等方面先行。

  五是在创新采伐制度上先行。重点是在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控、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探索按面积批准采伐人工商品林等方面先行。

  六是在发展绿色产业上先行。重点是在扶持培育绿色富民产业、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加强集体林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林业机械补贴力度等方面先行。

  七是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上先行。重点是在健全公益林补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制度等方面先行。

  八是在拓展林业碳汇上先行。重点是在健全监测体系,引导参与碳中和,稳步推进开发与交易等方面先行。

  九是在推进林业金融创新上先行。重点是在引导金融机构加强林业信贷支持、财政加大林业贷款贴息资金保障等方面先行。

  十是在推进提升管理服务上先行。重点是在健全林长制、强化行政审批服务、加快智慧林业建设等方面先行。

  《实施方案》是我省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深化林改的重要指导文件,内容丰富,干货很多,提出了一系列“利民惠企”政策措施,大多数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放宽采伐限制。立足于放宽放活,对人工商品林采伐,取消主伐年龄限制,探索按面积批准采伐;对林农小额采伐,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落实林业经营者对林木的处置权和收益权。

  二是支持规模经营。完善覆盖全省的林权交易买卖平台,鼓励探索林地经营权流转补助政策,通过市场化手段优化整合林地资源。开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示范带动规模经营。鼓励国有林场、林业企业加强与村集体、林农的合作经营。

  三是推动科学经营。科学保护利用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探索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管理制度,提升经营效益。实施全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重点区域林相改善行动,促进林地增绿增彩,打造宜居宜业生态环境。

  四是扶持绿色发展。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竹产业、花卉苗木、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绿色富民产业高质量发展。从用林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五是提升服务水平。完善林长制建设,加强林业金融服务、科技服务、设施设备服务和社会化服务,大力实施智慧林业“123”工程,提升林业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为广大林农提供全面快捷的优质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精神,切实落实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我省《实施方案》和国家林草局的部署要求,选择16个县(市、区)开展“多方得益、多式联营、多重服务”的“三多”改革试点,努力推动全省林改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进一步构建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更好地发挥我省在全国林改中“探路子、出经验、做示范”的作用,为快速推进现代林业强省建设,更好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接下来,欢迎记者朋友就各自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举手示意,应邀提问时请通报所在新闻机构。现场问答现在开始。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开展20多年,其中确权发证是最基础的一项改革,请问这次《实施方案》在登记发证方面有什么新的政策措施?谢谢!

  感谢您的提问,这样的一个问题我来回答。我省已于2005年年底基本完成了“明晰产权,确权发证”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在深化改革过程中我们重点把握“三个注重”:

  一是注重政策延续和稳定。《实施方案》明确保持集体林地家庭承包关系长期稳定,同时开展延包试点,家庭承包剩余期限10年以内的,发包方可以依法提前确认延包合同。给林农吃下“定心丸”,进一步调动造林、育林、护林积极性。

  二是注重经验推广和集成。作为先行省,不少改革工作已经走在全国前面。《实施方案》注重加强改革试点经验的推广和系统集成。比如:要求“充分的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股份量化成果,依法依规分配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收益。”

  三是注重破解新旧问题。(1)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等新情况、新问题,快速推进三权分置,保留农民林地承包权的同时,鼓励流转林地经营权(有条件的地方能给予奖补),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能申请登记发放林地经营权证。(2)完善覆盖全省的林权交易买卖平台和流转网络服务平台,通过更大范围公开交易,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溢价,增加林农收益。(3)积极努力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在林权类不动产地籍调查、登记费用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惠农便民政策,并改革自留山使用制度等。我就回答这些!

  林业高水平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投入,请问这次《实施方案》如何创新绿色金融,更好满足农民发展林业的资金需求?谢谢!

  感谢您的提问,这样的一个问题由我来回答。早在2003年,我们就将林业融资改革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一项配套措施加以推进。20多年来,我们在密切银林合作、创新金融理财产品、完善信贷服务、加强风险防范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这次《实施方案》重点从四个方面持续推进林业金融创新:

  一是引导银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普惠金融理财产品,加大对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

  二是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拓展抵押物范围,提高林权抵押率,推广线上金融服务。

  三是鼓励林权收储机构采取市场化方式收储分散林权,为林权抵押贷款做担保服务,完善出险林权快速处置机制,继续实施森林综合保险,创新推广林业特色险种。

  四是强化政策支持,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做好林业贷款贴息资金保障,继续开展政银企保对接活动。

  林木采伐是林业经营的最大的目的,也是农民最关切的林改问题。请问在当前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的大环境下,林业部门如何创新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回应群众关切呢?谢谢!

  感谢您的提问,下面由我来回答这样的一个问题。针对“树要怎么砍”的问题,这次《实施方案》重点从四个方面创新林木采伐管理制度:

  一是适应木材市场变化,保障林权所有者对林木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额控制,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的限制,这样做才能够充分满足林业经营者生产经营的自主权。

  二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保障林木采伐“减证便民”举措的有效落实。全方面实行小额采伐告知承诺审批,探索开展人工商品林按面积批准林木采伐试点,能够大大减少伐区设计、伐前拨交等环节,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

  三是完善采伐管理公开机制,保障林业经营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将林木采伐限额指标分配、林木采伐许可申请和审批及采伐监管情况纳入政府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做到采伐管理“透明运行”、采伐审批“阳光操作”。

  四是清理合法林木采伐的禁限门槛,保障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组织并且开展对以各种名义禁止或限制合法林木采伐行为的清理工作,确需禁止或限制的,应依法对权利人进行经济补偿。同时,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减轻林业经营者伐区设计费等负担,切实提高林业经营者的改革获得感。

  林权分山到户后,一些地方反映林地经营破碎化、分散化等问题,这次《实施方案》对解决“单家独户怎么办”采取了哪些新的措施?谢谢!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样的一个问题由我来回答。我们已通过引导林农联合起来,共同组建合作社、家庭林场、股份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全省累计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一万多家,有力促进了适度规模经营。这次《实施方案》又从四个方面接续作答“单家独户怎么办”问题:

  一是引导股份合作。结合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引导林农以林地林木资源入股,并通过省财政林业新型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扶持资金,积极培育壮大家庭林场、股份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林业新型经营主体。

  二是龙头企业带动。支持林业企业做强做大,鼓励各类企业通过租赁、入股、合作(托管)等形式参与林业经营,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发挥带动作用。

  三是多元主体联合经营。引导林农、林企、林场等多元主体联合经营,通过优化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要素配置,促进经营增益。比如:三明市创新林权资产折资量化的林票运行机制,漳州市拓展为林票、地票,南平市创新森林生态银行“四个一”林业股份合作经营模式。同时,明确支持国有林场探索完善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解决林场职工“多劳多得”问题,调动各方积极性。

  四是社会化专业服务。加强林业中介机构和专业服务队伍建设,通过数字化、信息化等科学技术手段赋能,提高林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比如:龙岩市率先搭建林业金融区块链融资服务平台,武平上线了集管理、服务、决策为一体的“e林通”数字林业系统,等等。

  我省森林覆盖率持续保持全国首位,绿色是福建一张亮丽的名片,如何拓宽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路径,将我省绿色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谢谢!

  感谢您的提问,这样的一个问题由我来回答。近年来,我们深入践行习生态文明思想,探索建立健全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拓宽“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通道,促进“生态美、百姓富”有机统一。预计2023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7625亿元、增长3%,林业是山区林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这次《实施方案》提出要在畅通“两山”转化上走前头,通过产业化利用、生态化补偿、市场化交易,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更好实现生态产品价值,主要在三个方面先行:

  一是在发展绿色产业上先行,扶持竹产业、花卉苗木、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绿色富民产业高质量发展,高层次推进闽台林业融合发展,大力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

  二是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上先行,统筹使用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落实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等政策,支持开展重要生态区位非国有商品林赎买、租赁、入股、改造提升等改革。

  三是在拓展林业碳汇上先行,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稳步推进林业碳汇交易,推进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加强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管理,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感谢方处长的回答。现场提问就到这里,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和各位领导的解答。记者朋友们若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问题,可以在发布会结束后,与省林业局取得联系,再进行深入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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