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尔自治区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方法》第二十八条:在林区运营加工木材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同意,收取木材运营加工答应证,并向工商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依据《新疆尔自治区木材运营加工运送管理方法》第五条: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具有以下条件的,能请求处理木材运营加工答应证:
(三)有契合国家或自治区规则的木材加工设备,有与运营规模相适应的运营财物和资金;
(四)相应的从业人员,按规则装备了已获得木材查验证证书的专(兼)职查验人员;
《新疆尔自治区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方法》第二十八条:在林区运营加工木材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同意,收取木材运营加工答应证,并向工商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依据《新疆尔自治区木材运营加工运送管理方法》第五条: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具有以下条件的,能请求处理木材运营加工答应证:
(三)有契合国家或自治区规则的木材加工设备,有与运营规模相适应的运营财物和资金;
(四)相应的从业人员,按规则装备了已获得木材查验证证书的专(兼)职查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