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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11-30 17:35:23 作者: 产品展示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并且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依照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并且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依照有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并且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依照国家、省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和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与本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综合协调、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市场监管等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协助本行政区划内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工作。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根据工作职责,市林业局设办公室(信访科)、造林绿化和科技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退耕还林办公室、市油茶管理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科(行政审批科)、计划财务审计科(生态扶贫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等9个内设机构,林业科技推广和林木种苗服务中心、国有林场服务中心、林产工业服务中心、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等4个正科级二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68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21名,事业编制46名,工勤编制1名。实有在编在职人员6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68人,临聘人员5人,合计136人。公务车辆编制4台,实有车辆4台。

  市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是局机关本级及林业科技推广和林木种苗服务中心、国有林场服务中心、林产工业服务中心、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等4个正科级二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总预算。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以及4个正科级二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总预算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不含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市机关及市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853.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5.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8万元。收入较上年1085.83万元减少231.94万元,减少根本原因:一是2020年没有安排林业专项经费(中央财政育林基金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度减少230万元;二是其他非税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由50万元调减为2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853.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53.89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支出较上年1085.83万元减少231.94万元,减少根本原因:一是2020年没有安排林业专项经费(中央财政育林基金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度减少230万元;二是其他非税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由50万元调减为28万元。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825.8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

  2020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5.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00.9万元,下降50.63%。最重要的包含::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其他支出。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3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14.04万元,减少根本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我局车辆编制4台(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将于2020年全部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虽然4辆公车仍在我局使用,但我局只承担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另1辆一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承担。

  2020年永州市林业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万元。

  2020年,本单位资产总值年初余额2427.96万元,这中间还包括流动资产800.96万元,固定资产1218.44万元,固定资产包含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等等。占用办公用房4207平方米。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0台,价值100万以上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0台。公务用车 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方面技术用车0辆。

  2020年度本单位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收支,因此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金额为85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5.89万元,项目支出28万元。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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