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产品展示

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十项便民举措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3-10 01:20:36 作者: 产品展示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会出现安全风险且无法正常显示。建议您升级或使用其他浏览器。

  若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十项便民举措通知的通知

  为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逐步推动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现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十项便民举措〉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是提升林木采伐管理现代化和行政服务便利化的重要抓手,是切实解决基层群众林木采伐急难愁盼问题的有效举措。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便民举措要求实质,把贯彻落实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十项便民举措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之一,切实推动便民举措落地见效。

  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十项便民举措是结合实地调研,从提高采伐管理服务意识,提升采伐审批效率典型经验中总结提炼而来。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林木采伐有关政策、安全要求、便民举措、依法采伐等。真正将便民举措推向基层、服务到人。

  结合《重庆市万州区林业局关于逐步加强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万州林办〔2022〕23号)文件有关要求,对林农个人申请采伐林木起源为人工、林种为商品林的林木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不含15立方米)的,取消伐区调查设计,精简伐前查验等程序。一是全部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林农填写采伐申请表,明确采伐林木的地点、树种、面积、蓄积等内容,并签署采伐承诺书的,即可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详见附件2)。二是落实多渠道采伐申请方式。积极推行林木采伐APP、行政审批窗口、渝快办平台等多种渠道办理林木采伐,逐步提升林木采伐许可证率。认真落实“一窗受理”、“一站式办理”、“同步办理附带性林木采伐”等,切实提高采伐申请办理效率。三是加强申请代办服务。积极实施委托乡镇政府办理采伐审批、建立村级林木采伐申请代收、建立网格化服务体系等方式,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至少设立村级林木采伐申请代收点1个。四是强化公示及技术上的支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加强完善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分配、林木采伐等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林木采伐APP使用方法按照《重庆市万州区林业局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资源司关于快速推进林木采伐APP、在线申请和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工作的通知》(万州林办〔2021〕72号)文件执行。

  附件: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十项便民举措》的通知

  (一)采伐类型、龄组由本机关依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作业规程》(GB/T 26424-2010)和《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 1646-2005)以及《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林木采伐作业规程(试行)》的通知》(渝林资〔2020〕26号)予以确定。

  (二)申请人一定要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期限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更新造林应当达到有关技术规程规定的标准,更新面积、株数不可以少于伐前面积、株数,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种。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若申请人作出虚假承诺,发证机关将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撤销行政许可,申请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权利将不受保护。

  (二)由于申请人虚假承诺取得的行政许可被撤销,如已实施采伐,申请人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发证机关将依据该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照法律来追究违法责任。

  (三)对不履行承诺的,发证机关将记入全国林木采伐失信名单,录入采伐审批系统,作为严格审核和重点监管对象,且逐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实行联合惩戒。

  本人已知晓《林木采伐告知承诺采伐有关事项填写说明》的内容,现出于本人真实的意思,作出如下承诺:

  一、申请采伐的林木符合告知的(主伐/抚育采伐/低产林改造/其他采伐)采伐条件、标准、要求。

  采伐地点位于(旗/县/市/区)(乡/镇/苏木)(村/嘎查)林班小班,采伐四至:,树种:,采伐面积:公顷,采伐蓄积:立方米,采伐株数:株。

  填写说明:1.申请时附《身份证》和《林权证》复印件。2.胸径是指林木离地面1.3米处的直径。3、申请表中的林种、起源必须单一,不要将不同林种、起源混合。

  声明:我单位承诺对本申请表所填写内容及所附文件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填写说明:1.申请时附《身份证》和《林权证》复印件。2.胸径是指林木离地面1.3米处的直径。3、申请表中的林种、起源必须单一,不要将不同林种、起源混合。4.本表适用于告知承诺审批。

  声明:我单位承诺对本申请表所填写内容及所附文件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十项便民举措通知的通知.doc

上一篇:辽宁林农砍伐人工产品林 施行奉告许诺制

下一篇: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办理局关于深圳至深汕协作区铁路项目(段)拟砍伐罗湖区林木有关状况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