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产品展示

【办事指南】县级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批和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核

发布日期: 2024-02-10 01:22:01 作者: 产品展示

  原标题:【办事指南】县级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批和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核

  4)符合广东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更新改造工作通知(粤林[2013]43号)中有关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更新改造条件(疏残林改造、低效纯松林改造、布局不合理桉树林改造、救灾复产林分改造、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林木采伐、其他因减灾防灾、抢险救灾、林业科学研究等需要采伐)

  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普宁市林业局,分为三级,分别为省级、地市级、区(县)级。

  受省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全省各编限单位的年森林采伐限额控制,申请林木采伐不允许超出各编限单位的年生态公益林森林采伐限额。

  4)成熟的用材林应该依据不一样的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皆伐应当严控,并在采伐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5)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3)上年度出现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大面积严重森林病虫害,未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的;

  4)申请采伐未取得有审批权限的林业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使用林地审批同意书的征占用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

  6)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

  申请材料以《广东省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粤林[2013]43号)第五条更新改造申报材料要求为准,材料格式一定要按照《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更新改造申请资料清单》提供完整且符合标准要求规定的范本进行填写,并规定范本一致。申请材料的形式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其加盖的公章须与申请人名称完全一致。纸质申请材料采取使用A4纸,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电子申请材料采取使用pdf/jpg/doc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能超过4M;文件应原件扫描,内容清晰、完整,以单个文件命名,文件名称应与申请材料名称一致。

  受理时限:5工作日。受理时限从申请人依规定提供所有申请材料之日起到发出受理通知日止5个工作日

  2.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范围的,予以接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范围的,退回申请人。

  5.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审查结果,开具受理、不予受理或补正材料料通知书给申请人。

  7.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通过自取或邮寄的方式把审批结果交给申请人。

  1.申请: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揭阳市普宁分厅”,选择网上申请事项,以“单位注册”(注:该申请为公司申请事项)方式网上注册,并按页面提示输入有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按“提交申报”。网上核准通过后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至办理机关。

  2.受理:市林业局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在网上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审查:经办人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后,报领导核查,领导核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并会签相关处室后提交会审。

  5.获取办理结果:审核机关自作出审批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办理结果,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可通过邮寄送达的方式获得办理结果。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来进行咨询和许可进程查询。可电话查询()或窗口查询。

  3.申请人对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部门名称:普宁市法制局(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46号市党政办公大楼北区5楼;电话。

  行政诉讼:部门名称: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地址:揭阳市榕城区天福路东凤港村前;电话;网址:。

上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释义:第一条

下一篇:逃离塔科夫森林攻略 森林资源点教育与玩法引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