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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的一切权、使用权和砍伐权相别离

发布日期: 2023-10-27 22:28:56 作者: 成功案例

  林业资源是一项极端名贵的资源,对改进人类生存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含义。因而,国家拟定了成套的法规,对林业资源予以维护。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不合法砍伐林木。

  案情:2011年6月底至7月初,马某在未办理林木砍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坐落江苏省泗洪县天岗湖乡姚宋村境内自家饲养塘埂上的226棵杨树以42500块钱的价格卖给陈某。陈某在明知马某未办理林木砍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该226棵杨树砍伐。经泗洪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丈量,被砍伐的杨树立木总蓄积为44.7270立方米。经别人告发案发后,马某、陈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照实供述自己的违法事实。

  法院以为,马某、陈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则,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赞同并颁布砍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数量较大,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的规则,其行为均已构成滥伐林木罪。马某、陈某违法今后主动投案,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是自首,依法能够从轻处分;马某、陈某自愿认罪,均可酌情从轻处分。法院考虑马某、陈某的违法情节及认罪、悔罪体现,依法于2011年12月1日判定马某、陈某犯滥伐林木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遍地分金人民币三千元(已交纳)。

  法官说法:此案反映出部分农村地区法律意识依然比较淡漠,法律知识仍需大力遍及。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森林法规,滥伐森林或许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林木的一切权、使用权和砍伐权相别离。不能由于对林木具有一切权、使用权而不经有关部门赞同并收取砍伐许可证进行砍伐,或许虽收取砍伐许可证,但违反砍伐证所规则的地址、数量、树种、方法而恣意砍伐,不然,或许构成滥伐林木罪。

  依据刑法第345条的规则,犯滥伐林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分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维护区内的森林或许其他林木的,从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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